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印發《廣東省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排查整治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等重點問題,加大違規培訓查處力度,有效防范重點機構和個人違規,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減少學生校外培訓需求,做到標本兼治、預防為先。
禁止家政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
《方案》提出,加強對重點場所的防范治理。充分發揮社區(村)的綜合管理功能,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納入社區街道網格化綜合治理體系,減少違規培訓發生。構建街道(鄉鎮)、社區(村)動態排查機制,建立包保責任制,防止隱匿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開展違規培訓。強化房屋產權人、受委托管理單位的管理責任,明確不得將房屋租借給無資質機構或個人開展校外培訓,并依托樓長開展網格巡查,防范在商務樓宇和出租房屋發生違規培訓。
同時,加大對重點網站的監管力度。將招聘網站、家教網等納入監管范圍,禁止發布“一對一”“眾籌私教”“家庭教師”等校外培訓招聘需求信息。嚴格執行校外培訓廣告管控有關要求,禁止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方案》要求,強化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范。對轉型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加強跟進指導,鼓勵給予機構政策支持,幫助其轉型發展。加強對托管服務、中高考志愿填報咨詢、各類教育科技公司等相關機構超范圍開展培訓及違規組織中小學學科類競賽活動的監管,加大招生入學等重要節點的提醒提示和檢查巡查力度。
當前,仍有一些隱形變異培訓違規行為存在?!斗桨浮诽岢?,強化對家政服務行業的監管,禁止家政服務企業將校外培訓納入家庭服務,嚴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為。進一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教育引導中小學在職教師遵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規范從教行為,自覺拒絕有償補課和參與違規培訓。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裁減人員的就業幫扶,依托行業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崗位籌集,多渠道提供就業服務。
多部門聯合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
《方案》要求,完善線下排查機制,各地要多部門聯合,通過“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形式,定期開展拉網式巡查。落實義務教育“雙減”文件要求,抓住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時間節點,部署排查和專項治理。
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科技、文旅、體育等部門,聚焦機構和個人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以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培訓、面向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以非學科類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開展學科培訓等重點問題開展排查整治。同時,持續開展線上巡查。
《方案》提出,依法嚴處違規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加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負擔、違規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問題清單,抓緊部署專項整治,及時通報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問題預警提示、投訴接收、跟蹤辦理、結果反饋工作機制,強化全流程閉環管理。
同時,堅決落實中小學(含公辦、民辦)在職教師不得違規兼職、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要求,嚴肅查處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的行為。對違法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和個人,按照“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原則,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
將違規校外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
《方案》指出,強化違規行為通報曝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將違規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廣東),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
實施步驟方面,2023年4月15日前為動員部署階段,明確責任分工和整治工作的重點內容,全面做好部署動員。
2023年4月16日至5月31日為全面實施階段,組織開展日常巡查和節假日專項檢查治理,堅決打擊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違規行為。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為巡查整改階段,6月30日前將本市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巡查和監管總結的階段性報告報送省教育廳。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為鞏固提升階段,全省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的長效機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態勢持續向好,隱形變異培訓得以全面清除。
2024年7月1日起,各地、各單位根據《方案》的要求,常態化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巡查和監管工作。